裝修有保障

有無諗過,裝修其實唔難,最難係雙方簽約後點樣本著平等、互信、尊重去溝通先係最難。好多時候嘅不愉快同爛尾,都係因為猜疑、溝通不足或鬥氣所致。 裝修爛尾,搵消費者委員又幫唔到您申索,打官司又浪費金錢、時間及精神壓力。 香港仲裁公會率先推行《和諧香港》約章,利用先調解、後仲裁方式為每個項目提供真正的保障,令雙方增加互信及溝通丶基礎。有意得到法律保障可加入《和諧香港》約章,或在合約中加入以下《和諧香港》約章條款: 「根據《和諧香港》約章,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意見分歧,均應提交香港仲裁公會按照其現行有效的香港仲裁公會調解規則進行調解。如爭議未能在根據該調解規則時限內經過調解解決,均應提交香港仲裁公會並按照其現行有效的香港仲裁公會規則最終解決。」